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遵循及其贯彻

被引:125
作者
耿卓
机构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宅基地“三权分置”; 财产性; 有偿性; 改革联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32 [农业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209 [中国政治];
摘要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意义重大,是土地管理法修法中的重点内容。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改革方案设计,需明确意识到改革方案所受的客观约束和理论研究的应有基本遵循。首先,要科学确定价值目标,以保证改革的正确推进和研究的深入推进。其次,要贯彻实践逻辑,以实践为中心,坚持逻辑性、贯彻到底。再次,应充分考虑改革方案的体系协同,在内部做到体系融贯一致,在外部实现与其他改革协同联动。在坚守以上基本遵循的前提下完善相关制度设计。
引用
收藏
页码:34 / 44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25 条
[1]
城乡中国.[M].周其仁.中信出版社.2017,
[2]
物权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M].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 编著.法律出版社.2007,
[3]
农村宅基地制度:从管制、赋权到盘活 [J].
高圣平 .
农业经济问题, 2019, (01) :60-72
[4]
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的演进与走向 [J].
高圣平 .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 33 (01) :23-33
[5]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理解析与立法回应 [J].
陈耀东 .
广东社会科学, 2019, (01) :223-230+256
[10]
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属定位与法律制度供给 [J].
程秀建 .
政治与法律, 2018, (08) :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