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征”还是“再现”? 一个不能再“姑且”下去的重要概念区分

被引:26
作者
赵毅衡
机构
[1]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 四川大学符号学-传媒学研究所
关键词
再现; 表征; 文化; 后现代;
D O I
10.13495/j.cnki.cjjc.2017.08.002
中图分类号
G206 [传播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新世纪之前,汉语的"再现""表征""表现"等术语各安其位,意义分界清晰,使用范围并不重叠。从新世纪开始时在中国兴盛起来的文化与传播研究,用"表征"全面代替"再现",以显示符号文本"揭示文化权力冲突征象"的立场。使用者强调这样才能推动"后现代主义式"的文化研究。这个动机很正当,这个工作有必要,但是符号文本最根本的再现机制,就被取消了,导致很多问题论述不清。本文建议让"再现"与"表征"各归其位,结束这种不必要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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