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宪法上宗教自由保护范围的扩张与反思

被引:6
作者
田伟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慕尼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宗教自由; 保护范围; 宗教动机; 自我理解;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9.05.004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1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宪法上的"宗教"概念是界定宗教自由保护范围的起点,但相较"什么是宗教","什么被作为宗教自由保护"和"谁来决定什么是宗教,什么被作为宗教自由保护"这两个问题具有更为关键的意义。从1960年代起,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宗教自由的保护范围进行了大幅扩张:就前一个问题,出现了从宗教仪式自由到宗教行为自由的变迁;在后一个层面,自我理解逐渐成为决定性的判断因素。但这种扩张使宗教自由的保护范围变得漫无边界,最终导致对宗教自由的过度保障。德国的经验证明,在世俗多元的现代国家,应当将宪法宗教自由的保护范围限定为真正的、纯粹的、核心的宗教信仰和活动,而不宜将其扩张为一种基于宗教动机的宽泛的行为自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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