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下监检关系研究

被引:16
作者
王洪宇
机构
[1] 海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监检关系; 监察权; 法律监督权;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D O I
10.14134/j.cnki.cn33-1337/c.2019.02.004
中图分类号
D922.11 [行政管理法令];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6 ;
摘要
随着《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和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实施,监察委员会业已成为我国的反腐生力军,其在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与检察机关应当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然而,现实中践行这一原则仍存诸多困惑,如监检现实地位不对等、权力配置不对等、检察监督监察法律缺失、监检衔接机制粗疏等,即使刚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也未能有效解决。因此,遵从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内在要求,在尊重监察委员会的监察监督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各自特点的基础上进行具体制度设计,构建有效合理的监检关系,是国家监察制度目的实现的重要保障。
引用
收藏
页码:35 / 44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17 条
[11]  
调查权不同于刑事侦查权[N].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7 (001)
[12]  
权力监督与权力制约不应混同[N]. 检察日报. 2008 (003)
[13]  
刑事审判前程序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宋英辉, 2002
[14]   检察机关监督与监察委员会监督比较分析 [J].
叶青 ;
王小光 .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7, (03) :92-98
[15]   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若干宪法问题 [J].
韩大元 .
法学评论, 2017, 35 (03) :11-22
[16]   监察措施的合法性研究 [J].
陈越峰 .
环球法律评论, 2017, 39 (02) :93-104
[17]   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司法诠释 [J].
肖亮 ;
崔晓丽 .
政治与法律, 2008, (02) :14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