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之检讨

被引:8
作者
苏号朋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监管;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委员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03 [生产行业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1 ;
摘要
我国食品安全立法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仍然存在法律规范之间不够协调等问题,需要尽快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的制定,修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现行法规。《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符合我国国情,是合理的选择,但各监管机构之间应当加强协调与配合。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与措施较为严密,但应当注重科学在监管工作中的运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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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北京模式 [J].
周清杰 .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9, (02) :7-10+1
[2]   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和实践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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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学报, 2008, (07)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