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之因见义勇为受害的特别请求权

被引:23
作者
杨立新 [1 ]
贾一曦 [2 ]
机构
[1] 天津大学法学院
[2]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法总则; 见义勇为; 特别请求权; 侵权人; 受益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总则》第188条在总结立法和司法经验,有所创新,规定了因见义勇为受害的特别请求权。这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转变诚信道德日渐式微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因见义勇为受害的人有权行使该请求权,侵权人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性质类似于谢金;如果侵权人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益人应当就赔偿不足部分承担适当补偿责任;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受益人承担的适当补偿责任是补充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范围。
引用
收藏
页码:133 / 144+175 +175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10 条
[1]   民法总则编的框架结构及应当规定的主要问题——杨立新2.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编》建议稿的设计思路 [J].
杨立新 .
财经法学, 2015, (04) :26-39
[2]   论见义勇为的侵权法调整 [J].
王福友 .
北方法学, 2015, 9 (01) :69-75
[3]   见义勇为行为中的民法学问题研究 [J].
王雷 .
法学家, 2012, (05) :68-81+177
[4]   多数人侵权行为及责任理论的新发展 [J].
杨立新 .
法学, 2012, (07) :41-4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M].王胜明; 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
[6]  
现代汉语词典.[M].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2005,
[7]  
人身损害赔偿.[M].杨立新等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8]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说明.[M].王利明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9]  
绿色民法典草案.[M].徐国栋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10]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M].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