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责任“规范说”理论重述

被引:31
作者
胡学军 [1 ,2 ]
机构
[1] 南昌大学法学院
[2] 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证明责任; 规范说; 修正规范说; 法律解释; 法律漏洞;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7.01.005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证明责任理论包含三个层次的方法论,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裁判方法、证明责任分配方法及对这种分配规则的具体化与正当化方法。证明责任的实质是法律适用问题,而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的基础性作业,对实定法规范解释方法的选择不构成规范说的"本质缺陷"。《侵权责任法》第79条规定的动物致害案件可作为依"规范说"分配证明责任的一个适例而非反例。"规范说"与"修正规范说"存在着形式与实质的区别,但依两种理论分配证明责任的结果基本是一致的。尊重实体法的立法宗旨与目的以分配证明责任是两种学说一贯坚持的核心思想,也是该派学说与其他竞争性学说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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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3 / 76+177 +177
页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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