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推进个人信息跨境制度开放研究

被引:7
作者
李万强
贺溦
机构
[1]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跨境; 自贸试验区; 数据跨境流动;
D O I
10.14114/j.cnki.itrade.2021.08.004
中图分类号
F752.8 [地方对外贸易]; F125 [对外经济关系]; F49 [信息产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020202 ; 1201 ;
摘要
对于个人信息跨境活动,我国立法不但规定了较为严苛的出境条件,而且也有明确的本地化存储要求,这会导致国际交往中个人信息跨境成本的提升,甚至对市场条件下经济效率产生负面影响。相比较而言,欧盟为个人信息跨境提供了多样化的合法基础并获得广泛认可,美国则倡导无限制的商业个人信息跨境规则,尽管它又运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进行风险控制。当前,我国已在多个省份设立自贸试验区进行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我国可以依托自贸试验区,通过完善个人信息分级分类制度、扩张"告知+单独同意"之外的合法性基础、设立专门监管机关等措施,探索个人信息跨境的审慎开放路径,提升我国在全球数据治理领域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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