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法性认识”的重新定位

被引:7
作者
肖洪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违法性认识; 刑事违法性认识; 量刑情节;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违法性认识"学说主要有四种观点,但这四种观点实际殊途同归,都是要求构成故意犯罪需要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违法性认识"作为一个构成犯罪故意的要素来说可以不必存在。因此,应该重新定位"违法性认识"在中国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违法性认识"仅指"刑事违法性认识",欠缺"违法性认识"不再作为一个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情节,而是作为行政犯一个量刑从轻或减轻情节。
引用
收藏
页码:97 / 101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0 条
[1]   违法性认识在故意犯罪成立中的地位 [J].
童伟华 ;
李希慧 .
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05) :72-77
[2]   犯罪故意概念的评析与重构 [J].
贾宇 .
法学研究, 1996, (04) :125-134
[3]   刑法中违法性认识的内容及其判断 [J].
刘明祥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5, (03)
[4]  
刑法格言的展开.[M].张明楷著;.法律出版社.2003,
[5]  
陈兴良刑法学教科书.[M].陈兴良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  
刑法总论.[M].(日)野村稔著;全理其;何力译;.法律出版社.2001,
[7]  
刑法学.[M].张明楷编著;.法律出版社.1999,
[8]  
刑法原理入门.[M].李海东著;.法律出版社.1998,
[9]  
错误论.[M].刘明祥著;.成文堂.1996,
[10]  
犯罪构成论.[M].樊凤林等 主编.法律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