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庭审实质化

被引:233
作者
汪海燕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关键词
庭审实质化; 逮捕中心主义; 审判中心主义; 言词审理; 庭前会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刑事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其内核是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审判阶段通过庭审方式解决。在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逮捕"绑架"审判,审理方式以审查案卷笔录为主,庭前会议实体化,以及法庭审理仅以定罪为中心,均在一定程度上虚置刑事审判程序,使其流于形式。在构建庭审中心裁判机制以及落实"权责一致"办案责任制的背景下,有必要消除庭审虚化的成因,建构审判中心主义的诉讼结构,实现直接言词原则的庭审方式,合理定位庭前会议功能,调整定罪与量刑并重的庭审内容,在诉讼制度层面实现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实质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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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03 / 122+204 +204-205
页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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