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急用先行”走向“逐步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构建

被引:12
作者
陈英达 [1 ]
王伟 [2 ]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大语言模型; ChatGPT; AIGC; 深度伪造; 众包治理; 人工智能治理;
D O I
10.16582/j.cnki.dzzw.2024.04.010
中图分类号
TP18 [人工智能理论];
学科分类号
081104 ; 0812 ; 0835 ; 1405 ;
摘要
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治理沿用了人工智能1.0时代的分领域差异化监管模式,陷入碎片化、条块化、部门化的困境,无法应对层出不穷的AI技术和应用场景,相关治理规则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通过探究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机理,明确该技术在释放技术红利的同时极易造成虚假信息泛滥、网络安全失控、生成内容侵权等风险。对此,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治理应进行系统性改革,遵循“急用先行、逐步完善”两步走的思路。一是规范事项急用先行,根据产业链上主体的生态位区别设置风险防范义务与法律责任,并容许各方在满足最低限度的合规要求后,自主约定责任分配,及时回应技术发展应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引入“技术之治”,并在规制时机、问责主体、归责标准等诸多争论趋于共识后逐步完善“制度之治”,更好地驾驭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变革性收益与复杂性风险。
引用
收藏
页码:113 / 124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20 条
[1]   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回应型治理 [J].
钭晓东 .
东方法学, 2023, (05) :106-116
[5]   奇点来临:ChatGPT时代的著作权法走向何处——兼回应相关论点 [J].
司晓 .
探索与争鸣, 2023, (05) :79-86+178
[6]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算法治理挑战与治理型监管 [J].
张欣 .
现代法学, 2023, 45 (03) :108-123
[7]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强人工智能已到拐点,最大的不安全是不发展 [J].
孙冰 .
中国经济周刊, 2023, (05) :72-73
[8]   数字内容平台版权集中的法律规制研究 [J].
王伟 .
政治与法律, 2020, (10) :134-147
[9]   现代治理需实现制度与技术良性循环 [J].
王家峰 .
国家治理, 2020, (20) :9-13
[10]   搜索引擎自动补足算法的损害及规制 [J].
张凌寒 .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 22 (06) :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