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中国环境法学研究的转型

被引:31
作者
钭晓东
机构
[1] 宁波大学法学院
[2] 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
关键词
新时代; 环境法学研究; 核心范畴; 研究方法; 基本话语;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20.01.011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环境法治客观条件与话语体系发生深刻变化,环境法学研究须予以适时因应。环境法学的核心范畴、研究方法与基本话语廓清了新时代环境法学研究格局。作为环境法学研究逻辑起点和环境法律现象认知的中介概念——核心范畴及其建构须对新时代的转型需求予以回应,从一元的权利或义务本位走向二元的"权利—义务"范畴。环境法治客观条件的变化凸显环境法律制度的体系化需求,这意味着环境法学研究方法须对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化予以关照,环境法学方法本身也应走向科学化与层次化。中国环境法学研究要走出西方话语禁锢,实现话语自觉,建构中国学术话语权,必然需要回归到中国环境法学话语的主体性特征,走向中国环境法治问题的田野,充分理解和利用中国环境法治资源,坚持开放并蓄的话语立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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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02 / 220
页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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