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研究

被引:12
作者
文艳艳
彭燕
机构
[1] 西安邮电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大数据; 规制系统; 保护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目的/意义]大数据时代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挑战,原有的"知情同意"已不能提供有效的保护,为适应我国国情,急需建立起新型数据保护机制。[方法/过程]基于欧盟与美国的以"场景"与"风险"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理论,提出了通过建立规制民事诉讼类、产业规则类、行政监管类等工具箱的框架来建立具有基层制度性、高层管理性规制系统。[结果/结论]新型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制是一个具有反馈机制的动态生态型闭合环,有效地提升了个人信息全传播过程中的数据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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