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2 条
论须批准法律行为在民法总则中的规范方式
被引:4
作者:
李昊
机构: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来源:
关键词:
须批准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
决议;
须批准合同;
审批义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总则制定中有必要对须批准法律行为进行体系性的制度设计。须批准的单方法律行为在批准前应原则上应为无效,同时设置例外规则。对于须批准的决议行为,民法总则没有必要为其设置单独的规则。对于须批准的合同,在批准前应将其规定为有效的法律行为,在规则适用上,以批准作为与审批无关的合同义务发生的构成要件,同时尊重当事人关于审批义务的特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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