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明标准问题之争中的四大误区

被引:19
作者
周洪波
机构
[1]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事证明标准; 争执误区; 问题本身;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5.3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刑事证明标准问题的激烈争执,在学界持续了多年,但仍未达成共识。这可能不是由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而是因为争执中存在着诸多误区。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案件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误区、真理与事实之间的误区、事实的主客观性与"事实确信"的主客观性之间的误区、哲学主义与证明标准之间的误区等,使我们无法看清中国刑事证明标准与西方国家刑事证明标准之间的实质差异,及其在这种比较中所呈现出来的问题。我们所要直面的问题本身主要是:中国刑事证明的基本标准是否应当从科学和经验常识意义上的不得不相信为事实改为虽然不一定为真但仍愿意相信为事实;怎样调整证明方法;如何建设对裁判者的制度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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