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据保护法的域外效力

被引:10
作者
何叶华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数据保护; 域外效力; 国际合法性分析; 中国立场;
D O 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1.9938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受信息技术挑战、多元价值冲突与国内外规则互动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域外效力成为中国数据保护立法必须认真对待的法律问题。当前国际社会主要通过立法路径与司法路径扩张国内规则的适用范围,其中,司法路径一定程度填补了传统数据立法在域外效力问题上的缺失,但具有一定局限。当本国数据保护政策具有明显扩张需求时,立法有必要对域外效力问题作出直接宣示。直观来看,数据立法的适用范围取决于一国主权的自主选择,如果做全面考量,域外效力的确定仍然需要经过国际法层面的审视。考虑到数据保护政策与参与全球数据治理的需要,中国应在立法中确立域外效力条款,以设立机构标准和效果原则为基础对外适用数据保护规则。在实施阶段,应强化法院在适用域外效力规则中的作用,支持法院综合个案事实对中国数据保护立法的效力范围进行解释,从而与立法、行政机关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中国数据治理体系的构建。
引用
收藏
页码:161 / 168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14 条
[1]   国内法的域外效力:美国机制、学理解构与中国路径 [J].
霍政欣 .
政法论坛, 2020, 38 (02) :173-191
[3]   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现状、问题与完善 [J].
廖诗评 .
中国法学, 2019, (06) :20-38
[4]   国内法域外适用及其应对——以美国法域外适用措施为例 [J].
廖诗评 .
环球法律评论, 2019, 41 (03) :166-178
[5]   云计算和大数据时代的国家立法管辖权——数据本地化与数据全球化的大对抗? [J].
王志安 .
交大法学, 2019, (01) :5-20
[6]   智能互联网时代的法律变革 [J].
马长山 .
法学研究, 2018, 40 (04) :20-38
[7]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国际格局及中国应对 [J].
许多奇 .
法学论坛, 2018, 33 (03) :130-137
[8]   “三难选择”下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演进与成因 [J].
黄宁 ;
李杨 .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7, (05) :172-182+199
[10]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与域外效力 [J].
齐爱民 ;
王基岩 .
社会科学家, 2015, (11) :1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