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伪造”法律规制的新范式与新体系

被引:14
作者
尚海涛
机构
[1]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深度伪造”; 深度合成;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技术—经济—社会”范式; 算法治理;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23.01.002
中图分类号
TP18 [人工智能理论];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81104 ; 0812 ; 0835 ; 1405 ; 030101 ;
摘要
“深度伪造”是一种基于深度学习的内容合成技术,具有高度真实和简易操作的技术特征。“深度伪造”虽然在教育、医疗、文创和娱乐等领域具有极大的应用价值,但其潜在风险也给公民隐私、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和威胁。当前“深度伪造”的法律规制主要秉持“技术—经济”范式,而相对忽视了技术和资本对社会及公民的负面影响,导致现有规制体系存在监管缺位、责任不明、技术异化等问题。“深度伪造”技术的协同规制要跨入“技术—经济—社会”新范式,需要构建和完善“深度伪造”技术的新规制体系,即底层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要合法使用,中层“深度伪造”算法须合规审查,上层“深度伪造”应用场景应具有合理限度。
引用
收藏
页码:23 / 42
页数:20
相关论文
共 3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