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长制的实践经验与法制思考

被引:28
作者
刘长兴
机构
[1]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河长制; 水环境污染; 监督机制; 生态理念; 广东经验;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17.09.007
中图分类号
D922.66 [水法]; TV213.4 [水利资源的管理、保护与改造]; X52 [水体污染及其防治];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082802 ; 0815 ;
摘要
广东省推行河长制以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河长制实施方案制定、配套制度建设中有一些创新设想。推进人大常委会监督河长制实施的地方立法、鼓励和保障村级河长和民间河长参与河长制的实施、规划河长制实施的考核督查机制、确立河湖统一的整体性生态保护理念在河长制实施中的指导地位,是广东省落实河长制的主要特色,具有创新法律制度、助力法律实施的现实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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