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则与刑罚积极主义的克制

被引:31
作者
姜涛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比例原则; 刑法解释; 刑事立法; 刑罚积极主义; 刑法的谦抑性; 二元化犯罪模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比例原则对克制刑法积极主义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避免刑罚过剩,弥补刑法的谦抑性不足,而且有利于合理配置罪刑规范,正确处理宪法与刑法的关系。立足于比例原则,刑法制定应正确处理其与行政法等法律之间的关系,坚持法律体系调整对象的内在规律,不可以把本应由其他法律调整的对象直接规定为犯罪。而刑法实施应当固守刑法解释的保守性,重视形式解释,即使采取实质解释,也应当确立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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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89 / 103+326 +326
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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