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艺术作品在著作权法上之独立性

被引:40
作者
冯晓青
付继存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著作权法; 实用艺术作品; 实用性; 艺术性; 公共领域;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实用艺术作品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体系,是实现著作权法保护和鼓励创作、促进文化科学事业发展与繁荣之立法宗旨的重要方面。但是,我国著作权法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缺乏内在一致性。在二十余年的法律适用过程中,立法的模糊处理、理论上的争执、司法的摸索以及学理与司法实践的脱节始终纠缠在一起,影响人们的认识及司法裁判的合理统一。为了明晰保护逻辑、界定保护对象与范围、规范法律规则的适用、促进实用艺术作品相关产业的发展,应当在著作权法上明确实用艺术作品的独立地位,即将其作为著作权法中一类独立的受保护的客体,并将其界定为玩具、家具、饰品等实用功能与审美意义整体产生的空间艺术作品,以彰显其独立于美术作品的特质。在著作权法语境下,实用艺术作品的实用功能不受保护,应当纳入著作权法中的公共领域为人们自由地使用,这是法律评价的结果,并成为艺术部分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价。
引用
收藏
页码:136 / 154
页数:19
相关论文
共 23 条
[1]   实用艺术作品交叉保护的证成与潜在风险之化解 [J].
吕炳斌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6, 34 (02) :137-147
[2]   实用艺术作品可版权性的理论逻辑 [J].
吕炳斌 .
比较法研究, 2014, (03) :68-80
[3]   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与外观设计专利法保护的协调 [J].
张伟君 .
知识产权, 2013, (09) :51-54
[4]   实用艺术作品宜为著作权独立的保护对象 [J].
孟祥娟 .
学术研究, 2013, (03) :46-51
[5]   实用艺术品法律保护路径探析——兼论《著作权法》的修改 [J].
管育鹰 .
知识产权, 2012, (07) :55-63
[6]  
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的著作权保护浅析[J]. 谯荣德,蒋南頔.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 2010(12)
[7]   实用艺术品著作权的保护 [J].
丁丽瑛 .
政法论坛, 2005, (03) :135-141
[8]  
浅论实用艺术作品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J]. 许超.中国专利与商标. 1996(01)
[9]  
浅论实用艺术作品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J]. 许超.中国专利与商标. 1996 (01)
[10]  
著作权法[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张今,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