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校企合作中院校和企业的关系以及院校和企业的地位、责任、角色的不同,校企合作分为以学校为主的学校本位模式和以企业为主的企业本位模式。当前我国的校企合作主要是学校本位模式,由于政府缺乏支持校企合作的力度,职业院校寻求企业合作的能力匮乏,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内生动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我国当前校企合作育人效果不尽如人意。文章在分析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动因的基础上,提出要强化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责任;加强高职院校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对企业的吸引力;凸显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体地位以真正体现职业院校和企业"双主体"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