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1996~2006年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及能源消耗资料,采用直接碳排放系数法及修改后的碳排放计算模型,对四川省10a来土地利用变化的碳排放效应进行了估算,并对其时空格局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1)碳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1996~2006年土地利用变化影响下的碳排放增加734.307×104t,增长率达10.478%。(2)建设用地是主要的碳源,林地是主要碳汇。10a间建设用地的碳排放增加812.454×104t,增长率达10.339%,碳排放量占碳排放量的96%以上;碳汇增加44.742×104t,占四川省碳汇的94%以上。(3)土地利用碳排放存在明显区域差异。就区域分析而言,成都平原区碳排放量最大,四川盆地、丘陵区碳排放量次之,西部高山高原区和盆周山区碳排放量最小;在州市中,成都市、南充市、绵阳市和达州市的碳排放量最大,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等三州地区碳排放量最小。(4)土地利用结构与碳排放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林地、牧草地、水域、未利用地等土地利用为碳汇,建设用地和耕地为碳源,趋高的碳源碳汇比导致土地利用的碳源效应远大于碳汇效应。因此,四川省林地的碳汇作用显著,但土地利用的碳源效应远大于碳汇效应,因此四川省碳排放减排的重点应该在保持或增加现有的林地的同时主要以降低建设用地的碳排放为主。这一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区域碳循环的人类影响机制,并能够从土地利用规划、国土开发、产业结构调控等领域引导经济社会的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