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判力客观范围之新进展

被引:45
作者
严仁群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既判力客观范围; 三同说; 诉讼标的; 判决理由; 强制反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首次设定了裁判生效后的重复起诉的判断标准,即以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为要素的"三同说",但实质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后诉请求也视作相同请求。除主体要素外,它涉及的是既判力客观范围问题。它能就一些争议情形给出确定答案,对另一些则不能,因其未界定诉讼标的。以当事人和诉讼标的为要素的"二同说"有更高认同度,且合诉讼标的概念之原意。与"三同说"最契合的是旧标的说。基于国内法院对诉讼标的的一般理解,"三同说"的实际效果接近"二同说"。"实质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之解释有弹性,若前诉裁判理由中的部分判断也不可否定,则近乎肯定部分裁判理由有既判力,且会引发少量强制反诉。
引用
收藏
页码:536 / 559
页数:24
相关论文
共 20 条
[1]   重复诉讼规制研究:兼论“一事不再理” [J].
张卫平 .
中国法学, 2015, (02) :43-65
[2]   既判力相对性原则:根据、例外与制度化 [J].
张卫平 .
法学研究, 2015, 37 (01) :68-86
[3]   日本重复起诉禁止原则及其类型化析解 [J].
段文波 .
比较法研究, 2014, (05) :73-85
[4]   法院对抵销抗辩的认定具有既判力 [J].
王静 .
人民司法, 2014, (02) :58-60
[5]   判决理由既判力的再认识附视频 [J].
朱川 ;
周晶 .
人民司法, 2011, (08) :98-101+1
[6]   诉讼时效与法定抵销权的行使 [J].
赵峰 .
人民司法, 2009, (08) :87-91
[8]   既判力的界限研究 [J].
吴明童 .
中国法学, 2001, (06) :76-85
[9]   论判决的既判力 [J].
叶自强 .
法学研究, 1997, (02) :96-110
[10]   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J].
江伟 ;
肖建国 .
法学研究, 1996, (04) :3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