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义务教育立法与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完善

被引:12
作者
李赐平
机构
[1] 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四川南充讲师
关键词
义务教育; 强迫教育; 免费教育; 普及教育;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义务教育立法是教育法制建设的根基。国外义务教育立法表现出强制性、平衡性、免费性、可操作性等十分显著的特点,这给我国完善《义务教育法》以诸多启迪:增强立法的强制性,确保《义务教育法》的权威和效能;确立教育法制的人本理念,寻求各方主体间的综合平衡;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投入,实现义务教育的完全免费;提高立法技术,增强义务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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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等教育研究, 1997, (03) :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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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论, 1992, (04) :55-5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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