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虚拟货币监管中,认定虚拟货币证券性质是SEC监管的重要前提。区块链项目开发者试图营造功能型代币的形象以逃避监管。由于豪威测试的模糊性,美国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瑞波币的证券性质存在争议。豪威测试的四项要件中,"对投资利益的合理期待"和"仅仅依赖第三方努力"是认定虚拟货币是否构成证券的关键。监管者需区分投资者的使用目的和投资目的,观察虚拟货币是否依赖第三方开发者,将未实现"充分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纳入证券监管。虚拟货币市场风险巨大,中国监管机构应提高对虚拟货币的风险认知,调整监管思路,在捍卫中国金融主权的基础上推动相关诉讼进程,并提示投资者谨防风险,以此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