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研究的五个关系

被引:28
作者
张明楷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弱势理论; 真问题; 前见; 价值判断; 自我反省;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4.06.007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我国的刑法学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下特别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第一,强势理论与弱势理论。刑法学的研究应当从弱势理论着手,而不必以维护强势理论为目的。第二,真问题与假问题。刑法学中的真问题,应当是前提真实与客观存在,具有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并且能够寻找到答案的问题;刑法学应当研究真问题,切忌将假问题当作真问题。第三,前见与偏见。刑法解释只能从前见出发,并且随时准备对前见进行修正,而且必须消除自己的偏见。第四,价值判断与逻辑结论。任何解释者都不能将自己的价值判断当作逻辑结论,也不应随其所好地接受任何价值判断。第五,学术批判与自我反省。刑法学研究主要是一种批判性思考,批判性思考并不只是批判他人的观点,还应包括对自己观点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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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7 / 98+178 +178
页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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