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功能多元化的批判及其限制路径

被引:14
作者
王强军
机构
[1] 南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法功能; 刑法机能; 刑法扩张; 刑法谦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当下,中国刑法正在承担着多元化的功能,具体表现为:"制度缺位、刑法补位","司法不足、立法补足","道德滑坡、刑法拉动","民法不扬、刑法扩张","理念转向、积极预防"。刑法承担多元化的功能,在社会治理层面,将会导致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从而拉高社会治理的成本。在立法和司法科学性层面,刑法功能多元化会导致情绪化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在犯罪认定层面,过度强调刑法积极预防的功能将会弱化对犯罪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要求。所以,应当通过成本效益评估、刑事一体化理念、刑法谦抑性观念以及整体法律观,让刑法回归到刑法应当具有的理性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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