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对象的刑法主体身份辨析

被引:24
作者
孙国祥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职务犯罪; 监察对象; 公职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1 [行政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监察机关职务犯罪的调查对象与刑法职务犯罪主体如何街接,理论上和实务中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监察法中的概念并不需要与刑法中的概念一一对应,公职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既非同一也非相互排斥的概念。监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调查,应采取监察法和刑法分别判断的二元论。哪些人的职务犯罪由监察机关调查,应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确定。被调查对象的刑法主体身份,解决的是被调查对象所涉职务犯罪的具体罪名,应该以刑法规定的主体性质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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