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元宇宙时代:数据垄断规制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7
作者
梁伟亮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数据垄断; 元宇宙; 全国统一大市场; “中心-外围”体系;
D O I
10.13891/j.cnki.mer.2023.08.011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元宇宙为互联网升级提供了可能性,是继平台经济时代后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阶段。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历程表明,破除数据垄断、构建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的元宇宙需在当前基础上进行前瞻性的制度探索。当前由平台、资本、数据等构成的数字生态体系实际上是一种“中心-外围”的数据垄断和流量依附体系,中心不断向外围输出流量以控制并获取经济利益与更大的用户注意力,实现垄断和剥削。基于元宇宙技术特征和生产、组织模式的不同,元宇宙时代数据垄断问题有加重的趋势,需重构当前数据垄断规制范式。一是完善制度规范以构建面向元宇宙的分层式竞争结构,促进商业模式与技术创新的涌现;二是对结构性平台间的经营者集中进行重点审查,谨防单一生态系统构建结构性闭环,割裂统一大市场;三是打造中心化的结构性平台的潜在竞争者,构建超越市场逻辑的流量元平台,保持市场创新和活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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