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死刑研究的三个误区与路径调整

被引:11
作者
王勇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死刑; 中国死刑研究方法; 民意; 刑罚结构;
D O I
10.15939/j.jujsse.2012.05.014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我国死刑研究存在着三个误区,具体表现为:以世界潮流代替中国思考;对民意的过分媚俗;死刑不能承受之重。要走出上述误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路径调整:一是转向中国死刑问题的实证研究。向实证研究转变,就是要把重心转移到对个案死刑判决的关注上来,并明确中国死刑适用的具体标准。二是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要实现二者的统一,至少必须做到一个坚持、两个避免、一个引导:坚持严格执行法律,避免操之过急,避免矫枉过正,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合理引导民意。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以缓解死刑的压力。既要通过刑事立法手段改变重刑主义的刑罚结构,也要对与死刑相关的诉讼制度进行调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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