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作为区域治理的主体,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公共事务治理中起到了主导作用,其间的合作行为选择是区域治理研究的重要议题。论文从地方政府主观倾向的角度,界定了府际合作的意愿和风险,提出了测度指标,构建了地方政府双边合作倾向的分析模型。选取泛珠三角2003—2015年间的双边合作为案例,对区域内各省区政府间合作倾向与产生的双边协议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地方政府间高意愿、低风险的条件将更利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合作双方意愿差距越小越利于合作;同时意愿对合作的影响高于风险对合作的影响。基于此,论文提出促进不同"意愿-风险"组合的优化路径及区域协作治理的可持续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