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河长”制:制度逻辑与现实困局

被引:56
作者
刘超 [1 ,2 ]
吴加明 [3 ]
机构
[1] 武汉大学
[2] 华侨大学法学院
[3]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关键词
“河长制”; 问责; 制度逻辑; 现实困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6 [水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当前全国各地陆续推行"河长制",由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兼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水污染治理和水质保护,一旦不能达到设定水质标准,则要被严格问责。"河长制"在制度逻辑上是对既有的环保问责制度、环保"一票否决制"的延伸和细化,在内在机理上也契合水资源统一管理的需求。但是,这种应急管理式的制度创新也存在着不少弊端:"因事设岗"来增设"河长"存在制度逻辑错乱,难以形成长效机制;"河长制"力推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也不无疑问;并且,从长远的制度影响上看,它还存在着不少负面影响,会影响到水污染防治制度的正规化和常态化建设。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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