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的比较与借鉴

被引:8
作者
陈璐玭
机构
[1] 四川外国语大学社会学系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社会共治; 治理主体; 比较; 经验;
D O I
10.13856/j.cn11-1097/s.2017.09.028
中图分类号
F203 [生产行业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1 ;
摘要
食品安全规制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规制过程中涉及政府部门、生产者和经营者、行业组织、消费者等多个主体。不同的主体在食品安全治理目标上是一致的,由此可以建立社会共治体系,发挥共治主体的合力。鉴于此,本文通过美国、欧盟食品安全规制的社会共治体系的法律依据和治理主体的职权,分析两个国家和地区在食品安全共治体系上的差异和相同点。进而得出,中国需要发挥政府部门治理主体的合力、推进共治法律体系的规制效应以及引导社会共治多元主体的合作参与。
引用
收藏
页码:176 / 181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9 条
[1]   欧盟食品质量安全政策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J].
周海文 ;
王志刚 .
现代管理科学, 2017, (01) :9-11
[2]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J].
邱琼 .
社会治理, 2016, (05) :130-135
[3]   美国食品召回制度研究 [J].
吕俊杰 .
世界农业, 2016, (08) :64-68
[4]   基于风险的多层治理体系——以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为例 [J].
刘亚平 ;
李欣颐 .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 55 (04) :159-168
[6]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纵向权力配置研究 [J].
刘鹏 ;
张苏剑 .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 54 (01) :28-34
[7]   欧盟食品风险评估制度的构成及特点分析 [J].
陈松 ;
翟琳 .
农业质量标准, 2008, (05) :54-56
[8]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J].
薛庆根 ;
褚保金 .
经济体制改革, 2006, (03) :159-161
[9]  
中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比较研究[M].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 周慧,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