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理之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法律问题——兼论《合同法》80条的解释

被引:4
作者
汪发洋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关键词
保理; 债权让与; 债权让与通知; 债权让与登记;
D O I
10.14151/j.cnki.jcxk.2014.05.010
中图分类号
D922.28 [金融法];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上保理业务蓬勃发展,逐渐成为债权融资(尤其对于中小企业)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是,我国现行债权让与法律制度却很不完善,加大了保理纠纷的处理难度,妨碍了保理业务在我国的良性发展。结合实务中的案例和问题,对当前合同法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则应当进行合理解释,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应当包括受让人,同时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是否通知。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债权融资制度作用,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我国未来相关立法应当确立债务人承诺和登记公示制度。
引用
收藏
页码:51 / 55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   保理债权转让中转让通知的效力及形式附视频 [J].
吴峻雪 ;
张娜娜 .
人民司法, 2013, (18) :32-36+1
[3]   债权让与的优先顺序与公示制度 [J].
李宇 .
法学研究, 2012, 34 (06) :98-118
[4]   债权让与续论 [J].
崔建远 .
中国法学, 2008, (03) :48-54
[5]   债权让与中的优先规则与债务人保护 [J].
李永锋 ;
李昊 .
法学研究, 2007, (01) :42-53
[6]   论债权让与和对抗要件 [J].
韩海光 ;
崔建远 .
政治与法律, 2003, (06) :54-64+78
[7]   论债权让与的若干基本问题 [J].
裴丽萍 .
中国法学, 1995, (06) :72-78
[8]  
商业保理操作实务.[M].秦国勇; 著.法律出版社.2013,
[9]  
债权.[M].崔建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10]  
合同法总论.[M].韩世远; 著.法律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