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数据权”:一项新兴的基本人权

被引:19
作者
龚子秋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
公民权利; 数据权; 公民数据信息权利保护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公民"数据权"是一项新兴的基本人权,它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是公民个人的基本权利。公民数据权的保护,不仅具有正当合理性,而且已经成为一种人权保障的世界性趋势。诸如确立和完善公民数据所有权制度、数据信息依法收集制度、隐私权保护制度、知情权保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域外发达国家对公民数据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值得我们借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顶层设计层面对加强和完善网络治理、保护公民权利作出了一系列战略安排,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公民数据权保护制度,研究并制定《公民数据信息权利保护法》,切实保障公民数据权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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