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检举权及其司法保障

被引:12
作者
沈跃东
机构
[1] 福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保护; 检举权; 行政诉讼; 司法审查强度;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5.03.016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030106 ;
摘要
环境保护检举权是一项具有公法性质的权利,它为公民参与环境治理提供了通道。我国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诸多法律、法规、规章对此项权利作出了规定,但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和权利内容的规范内涵尚需厘清。有关环境保护检举权的争议诉诸行政诉讼,在我国不存在制度障碍,但需要注意司法审查强度的合理运用。这对纯粹以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为目的检举人具有重要意义,其公益诉求无须诉诸作为客观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在作为主观诉讼的行政私益诉讼中即可获得救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推进和完善,应该重视检举权的这一制度功能。
引用
收藏
页码:133 / 142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34 条
[1]   行政审批与权利转让合同的效力 [J].
蔡立东 .
中国法学, 2013, (01) :60-70
[2]   “隐匿”司法审查下的行政裁量观及其修正——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相关案例为样本的分析 [J].
郑春燕 .
法商研究, 2013, 30 (01) :61-68
[3]   行政法上请求权的体系及功能研究 [J].
王锴 .
现代法学, 2012, 34 (05) :78-92
[4]   论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强度 [J].
王贵松 .
法商研究, 2012, 29 (04) :66-76
[5]   环保法庭在突破环境侵权诉讼困局中的挣扎与困境 [J].
刘超 .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65 (04) :60-66
[6]   裁量基准司法审查的区分技术 [J].
周佑勇 ;
熊樟林 .
南京社会科学, 2012, (05) :86-94
[8]   检举权的法理探析 [J].
宁立成 .
河北法学, 2011, 29 (01) :79-83
[9]   作为行政手段的举报奖励制度研究 [J].
王莉 .
浙江学刊, 2010, (06) :145-149
[10]   从环境的公共性看环境法的属性 [J].
刘三木 .
法学评论, 2010, 28 (06) :7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