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适用中的程序衔接

被引:35
作者
王一超
机构
[1]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监察法》; 职务犯罪; 监察调查; 监察管辖; 检察监督;
D O I
10.16224/j.cnki.cn33-1343/d.2018.06.004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监察调查本质上是刑事侦查;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转隶没有改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机关地位。《监察法》是一部具有复合性质的法律,其中调整对职务犯罪监察程序的内容具有刑事诉讼法性质,与《刑事诉讼法》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立案管辖、监察调查以及案件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是两法适用中的三大程序衔接问题。监察委的管辖范围与刑法、刑诉法意义上的"职务犯罪"范围不同,应通过列举具体罪名的方式明确其管辖权限;在并案管辖问题上,应避免监察委管辖权的不当扩张,以防止相关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遭到克减。在调查过程中,留置是监察委唯一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律师参与权既然无法律明确禁止则不应无故限制;在证据收集合法性问题上,监察委应遵循刑事诉讼法规范的具体要求;其在调查过程中的行为合法性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检察院对强制措施的审查工作应在移送前完成,并在移送时执行相关决定;在退回补充调查过程中,监察委应以《刑事诉讼法》为行为依据,不得重复留置;检察机关应依照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起诉,克服对不起诉的畏难情绪,对未达到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引用
收藏
页码:33 / 47
页数:15
相关论文
共 22 条
[1]   “调查——公诉”模式研究 [J].
李奋飞 .
法学杂志, 2018, 39 (06) :18-31+2
[2]   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能激活及其制度构建——兼评《监察法》的中国特色 [J].
钱小平 .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 21 (03) :39-48
[3]   论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职务犯罪调查的制约 [J].
朱福惠 .
法学评论, 2018, 36 (03) :13-21
[4]   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犯罪的程序构造研究 [J].
周长军 .
法学论坛, 2018, 33 (02) :133-140
[5]   检察再造论——以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转隶为基点 [J].
李奋飞 .
政法论坛, 2018, 36 (01) :29-44
[6]   监察与司法协调衔接的法规范分析 [J].
龙宗智 .
政治与法律, 2018, (01) :2-18
[7]   职务犯罪监察调查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J].
陈卫东 .
政治与法律, 2018, (01) :19-27
[8]   监察制度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J].
汪海燕 .
政法论坛, 2017, 35 (06) :84-95
[9]   监察机关办案程序初探 [J].
卞建林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 35 (06) :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