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构造

被引:49
作者
高圣平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9.04.002
中图分类号
D922.32 [农业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政策目标之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相同的权利内容,实行相同的交易规则,受到同等的规划和用途管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下位阶概念,可以直接规定于民法典物权编建设用地使用权章,其特殊规则可规定于土地管理法之中。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依出让或者划拨方式设立,分别对应于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用途。经登记而设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样具有转让、出租、出资、赠与、抵押和继承等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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