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变革时代“人”的变迁与社会法回应

被引:22
作者
吴文芳
刘洁
机构
[1]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新技术变革; 去劳动关系化; 公私法; 分类协同;
D O I
10.19862/j.cnki.xsyk.000249
中图分类号
D91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近代社会,个人被抽象为无差别、理性且平等的主体,资本家以"契约自治"之名对劳动者实行残酷的剥削,唤起了人们对抽象人之理论预设的反思。由此,扶助弱者、带有倾斜保护意蕴的社会立法兴起。互联网技术催生的平台经济在拉动就业的同时,也消解着传统劳动关系。自动化技术的发展使得低技能劳动者、从事常规工作的中间阶层面临被就业市场淘汰的风险。公私法融合属性的社会法制度,在应对灵活就业和技术失业问题上显得乏力,社会法应向更纯粹的私法和更广泛的公法靠拢,分类协同规范相关社会关系: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淡化劳动合同中不必要的管制色彩;从人权保护视角重新定位劳动基准法,将受教育权的国家义务具体化,建立以全民基本收入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
引用
收藏
页码:106 / 122
页数:17
相关论文
共 65 条
[31]   应对灵活用工的劳动法制度重构 [J].
涂永前 .
中国法学, 2018, (05) :216-234
[32]   人工智能应用的就业效应研究综述 [J].
杨伟国 ;
邱子童 ;
吴清军 .
中国人口科学, 2018, (05) :109-119+128
[33]   平台革命、零工经济与劳动法的新思维 [J].
丁晓东 .
环球法律评论, 2018, 40 (04) :87-98
[34]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多重影响及应对措施 [J].
潘文轩 .
湖湘论坛, 2018, 31 (04) :145-153
[35]   劳动基准立法面临的任务和对策 [J].
王文珍 ;
黄昆 .
中国劳动, 2012, (05) :5-12
[36]   试用期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J].
钱叶芳 .
法治研究, 2011, (11) :49-53
[38]   劳动基准法权利救济程序的冲突及其协调 [J].
刘焱白 .
法商研究, 2010, 27 (03) :111-119
[40]   寻找劳动法上的“人”——以社会法为视角 [J].
郑少华 .
社会科学家, 2007, (01)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