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本土被遗忘权及其保护

被引:20
作者
杨立新 [1 ]
赵鑫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 被遗忘权; 删除权; 人格权请求权; 侵权请求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否规定了被遗忘权,有不同看法。其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删除权,就规定了本土化的被遗忘权。依照其规定,被遗忘权是指自然人在个人信息处理中,对处理目的已经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不再必要的个人信息,未被个人信息处理者主动删除的,所享有的请求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被遗忘权的法律属性,是人格权请求权。对于拒不履行删除义务造成个人信息权损害的,应当适用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予以保护。
引用
收藏
页码:60 / 71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29 条
[21]   被遗忘权:传统元素、新语境与利益衡量 [J].
刘文杰 .
法学研究, 2018, 40 (02) :24-41
[23]   被遗忘权的权利归属与保护标准——任甲玉诉百度公司被遗忘权案裁判理由评述 [J].
杨立新 ;
杜泽夏 .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7, (16) :29-39
[24]   被遗忘权的保护标准研究——以我国“被遗忘权第一案”为中心 [J].
张建文 ;
李倩 .
晋阳学刊, 2016, (06) :127-133
[25]   终将被遗忘的权利——我国引入被遗忘权的思考 [J].
万方 .
法学评论, 2016, 34 (06) :155-162
[27]   网络社会的被遗忘权研究 [J].
郑志峰 .
法商研究, 2015, 32 (06) :50-60
[28]   被遗忘权的中国本土化及法律适用 [J].
杨立新 ;
韩煦 .
法律适用, 2015, (02) :24-34
[29]   大数据环境下我国被遗忘权之立法构建——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被遗忘权之借鉴 [J].
何治乐 ;
黄道丽 .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14, (05) :172-17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