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如何“无偏见”地助力刑事司法——由“证据指引”转向“证明辅助”

被引:46
作者
谢澍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大数据; 算法; 司法证明; 认知偏见;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20.05.035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人工智能已高调介入,其初衷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两大具体要点则是"统一证据标准"和"防范冤假错案"。但在实践中,却面临着"简易案件不需要,复杂案件不敢用"以及"补课而非升级"的尴尬境遇,效果不如预期。在探讨所谓算法、技术之前,首先需要解决人工智能介入刑事司法的方向性问题,反思其与传统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理论教义能否兼容。否则,人类的认知偏见即可能转移给人工智能产品,进而形成"算法偏见"。确保人工智能"无偏见"地助力刑事司法,应当从形式意义上的证据指引转向实质意义上的证明辅助,实现基于证明原理的全面升级、基于证据评价的概率测算以及基于整体主义的认知监控;同时,不得动摇人类作为司法决策者的主体地位,接受来自算法的支持而非支配,避免隐藏在人工智能产品中的"认知偏见"对司法实践带来难以控制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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